中華電信及其員工遭控違反政府採購法一案,經本所積極辯護,均獲無罪判決!

本所客戶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(原名為中華電信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,下稱中華電信)及其員工,前經檢調以違反政府採購法立案偵辦,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下稱臺北地檢署)檢察官以中華電信員工涉嫌與廠商陪標,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,以違反政府採購法第92條、第87條等罪提起公訴。

本案歷時長達三年半審理,經本所主持律師盧筱筠及團隊同仁細心耐心投入,除了用心比對偵訊光碟勘驗內容與筆錄之記載,並勾稽全卷標案資料、產品型錄、規格文件,於冗長的交互詰問過程中力求還原事實,並以投標實務及商業慣例積極向法院說理。

經本所堅持不懈之辯護,臺灣臺北地方於113年5月30日宣判,被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及其員工均獲判無罪。


【本所團隊將秉持專業誠信,繼續捍衛客戶權益!】